陈昌顺律师擅长为外商投资企业就在中国的并购、外商直接投资、商业合同、劳动事务、竞争合规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陈律师在为包括化工、汽车、生命科学、食品和饮料和商务咨询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法律尽职调查、分析和建议及起草法律文件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他目前担任一家全球性化工行业企业亚太地区的副总法律顾问。

陈律师在中国乃至亚太地区的多项跨国收购交易中为客户提供服务,包括有关交易结构的制订和咨询、尽职调查的开展、交易协议的起草、审查和谈判、为收购项目的政府批准和登记准备申请文件以及交割的管理工作等。陈律师为一本介绍在中国的跨国并购主要交易类型的著作担任了部分章节的起草工作。

陈律师在有关外商独资企业的建立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同时也擅长于为客户在中国组建合资企业提供建议,服务范围包括合资合同及技术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租赁协议和供应协议等各种配套协议的准备及谈判。

除此之外,陈律师还为客户提供有关中国竞争事务的服务,包括协调向有关部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陈律师就该领域中问题和动态撰写过多篇相关文章和客户通讯。

陈律师经常协助客户应对和处理在中国的劳动事务,包括员工遣散、员工手册的审核与股权激励计划等。

陈律师还为客户就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特定业务所需的执照和许可、外汇事务以及反腐败合规等多个领域的事务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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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某日本企业对一家美国企业的食品业务部门价值16.8亿美元的收购交易中担任翰宇全球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工作范围包括领导在中国的法律尽职调查以及负责对亚太和中东地区的15家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协调工作,审查交易协议和披露事项,并在竞争、外汇、劳动以及其他相关的监管领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为某全球性化工产品制造企业就其将旗下的水处理业务以18亿美元出售提供咨询,该项目涉及遍布全球3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工作范围包括对中国当地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协议的准备和谈判,对在中国交易所需的政府批准及注册事项提供咨询,交易的交割协调工作以及此后的监管事务等。
  • 为某日本特种化学品、纤维和树脂制造商就其以约5.4亿美元收购某美国化学品制造商的聚乙烯醇业务部门提供咨询,工作范围包括中国资产购买协议的审查和修订,员工转让文件的编制和谈判,并就与在华的上述交易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 为一家全球性的电气、液压和机械动力管理企业就其与中国合资方共同成立一家合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合资合同及附属协议(包括技术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资产转让协议,供应协议,服务协议和租赁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
  • 为某输液治疗和临床营养品公司就多项在华事务提供有关咨询,包括(i)药品注册过程;(二)药品生产许可证;(三)GMP认证;(四)药品流通许可;(五)药物技术转让;(六)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以及(七)并购、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现有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线的搬迁以及分公司组建等。
  • 为某欧洲企业就其对某台湾企业在中国的园林工具制造子公司的资产收购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为一家日本企业就其对某韩国企业在中国的钢帘线制造子公司的股权收购提供咨询。
  • 为某从事香料行业的以色列公司对一家中国的制造业企业的股权收购提供咨询。
  • 为某美国外包咨询公司就其在北京和杭州分别设立子公司及与之相关的各类运营事务提供咨询。

教育背景

  • , 法学硕士, 2009
  • , 法学士, 2006

律师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7

语言

  • 普通话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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